科学分类是建构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前提
我国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在建构过程中,目前大致形成了三大模块。一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形成了职业技术师范本科和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二是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中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三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具有职业背景的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从整体上看,这一体系横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无论是突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类型特征,还是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前提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分类体系。
济南大学宋旭红教授在近期《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发表《学术型—应用型:我国普通本科高校分类之论》一文,对我国目前实然存在的高等学校分类进行了研究反思,分析了学术型—应用型高等学校分类的合理性,提出了学术型—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分类体系的总体框架。
该项研究首先依据逻辑学分类与概念外延相互对应的关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高等学校分类,明确不同类型高校的边界,在分类范围上涵盖我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其次,运用分类学和类型学的分类理论,遵循“学术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分类思路,把我国高等教育在总体上划分为学术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两大类型。根据两类高等学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形成的两个发展序列,将学术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进行二次类型细分,将学术型高等学校分为学术I型和学术II型;在应用序列中,以“专业和职业”为主线,将应用型高等学校分为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其中,学术I型高校为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高校;学术II型为一流学科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省域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学术创新人才高校。应用研究型高校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应用技术型高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工程师和管理者;应用技能型高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职教分层、普职融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立交桥为重点,构建我国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既有利于深化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类型特征,又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作者系山东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