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教工委素质教育委员会
智库专家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高教工委素质教育委员会专家智库(简称“智库”)智库专家是一种特殊荣誉,委员会优选在各行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颁发该荣誉。智库专家应从事和学术研究与应用相符的活动。
第二条 为规范智库专家的服务与管理,保障智库专家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意识,充分发挥智库专家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章 申请与聘任
第三条 智库专家采取本人自荐、单位或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交资质申请和业绩报告,经智库专家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委员会秘书处准后,方可发放聘书。
第四条 智库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关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事过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近两年来,有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议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以上采纳的可优先入库;
(四)具备或拥有相当于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职级)的人员;
(五)热爱决策咨询和智库工作,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 年以上,拥有多年企业实践经验或成功的项目案例;拥有调查研究的能力和经验,曾在权威期刊发表过研究文章;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特殊领域、特殊技术技能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专家库专家人选。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智库专家的权利:
(一)以委员会名义向所聘专家颁发智库专家证书,经授权以智库专家身份出席有关会议活动;
(二)对智库的发展方向、工作内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智库专家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三)开展专家工作有权按工作规定和项目情况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四)专家有权直接向委员会反映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参加专家智库相关活动,获得有关服务。优先参与智库组织的会议、交流、研讨、调研走访等各类社会活动;参加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课题立项、结项、优秀成果评审及课题调研等活动;
(六)智库专家或其供职单位的最新研究成果、优秀工作成果,可视情况在相关媒体渠道、智库宣传材料等进行发布;
(七)优先获得有关发展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研究成果;
(八)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第六条 智库专家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管理办公室有关智库专家的制度规定,维护委员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二)对委员会智库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将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咨询建议,探索参与咨询建言的新途径;对委员会各奖项评选工作及示范单位、示范基地评选提供咨询意见;
(三)积极参与智库召开的会议活动并根据智库需求参与相关工作;围绕委员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针对其中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研究,从专业的角度献计献策,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四)主动承担并按时完成智库交付的研究课题、战略咨询、项目评审等专业工作;积极向委员会提供重点课题参考选题;积极配合和支持管理办公室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与培训项目等业务活动;
(五)不向外泄露智库交付的一切工作内容,不对外接受有关工作的查询,没有向供职单位汇报智库工作内容的义务;
(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的行为;各个专家每年为专家智库推荐入库专家不少于2人;
(七)尊重智库及智库成员的知识产权;
(八)成员以智库名义进行研究、发布和参加活动等行为要经过智库授权,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严格审批程序,智库专家应按自愿申请、组织审查、专家评审、颁发证书的程序办理。
(一)专家征集流程
1、递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智库专家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
3、颁发聘书: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正式成为智库成员,并颁发《智库专家》专家证书;
4、聘书有效期三年,到期将重新审核;
5、智库有权对专家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进行调整。
(二)入选程序
1、自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本人填写申请表,签字后报送管理办公室。
2、专家举荐。专家举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征求专家本人意见,推荐表经专家个人填写后,由举荐人签字后汇总报送)。
3、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征求专家本人意见,推荐表经专家个人填写后,由单位盖章后汇总报送)。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
4、遴选确定。由管理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评审确定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遴选结果。
5、管理方式。智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更新、补充。
第八条 智库各领域专家任期三年,可以根据其要求,经审查优秀者,可延续聘任,智库专家采用会员制管理,会费980元/年,智库专家证书工本费、注册管理费、邮寄费、专家日常通联、管理及相关资料费等均由会费列支。会费可按年度缴纳,也可一次性缴纳,一次性缴纳会费不得超过3年。
第九条 无特殊原因,每年参加智库专家管理办公室的活动不足两次,或发现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委员会声誉行为的智库专家,将及时解聘,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为保障管理有序,由智库专家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本管理规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智库专家证书》的式样由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十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