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100人(智库)”申报评选办法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免费申报的原则,以“发现+展现+价值”为主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全国文化艺术评审专家委员会
国家素质教育网《艺术名人》频道
(二)专业评审:
1、形式包含:评选调研、特定问卷调研、研究报告、深度洞察、指数研究、评级研究和咨询服务等。
2、资深媒体人、艺术评论家组成媒体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基础数据库候选人进行梳理,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沟通评选出入围名单。
3、资深艺术家组成学术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全程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评选出100人名单以及各奖项。
三、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青少年艺术家特别推荐评选:
发掘具有创新思维的青少年人才,并提供支持和深造机会。
1、申报人背景:全国范围内10至25周岁的青少年均可免费申报作品参评,艺术作品不限主题、不限形式(每个作品需附上1篇不少于200字的作品说明)。
2、青少年艺术家主要根据如下评选维度:
(1)从实践性、创意性、形式性、技术性四个维度出发,对青少年艺术家们的作品进行评比,鼓励青少年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创新思维,创作出具有独创性、差异化、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
实践性——对材料媒介的挑战勇于探索实践;
创意性——独创性和差异化,包含跨界融合、探索实验等;
形式性——可理解性和美感,包含价值观念、情感表现、品质呈现等;
技术性——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具备明确的使用范围和被其它人认知的形式和载体。
3、进入100人名单的青少年艺术家,将被收录进《中国青少年艺术家100人作品集》,可登上《艺术名人频道》并获得年度超值服务包。
4、年度超值服务包服务内容:
(1)国家级荣誉+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名人频道》入驻证书、艺术童星证书、中国艺术青年(小)研究员证书、中国艺术100人入选证书 (奖杯)、艺术素质测评考级证书 。
(2)入驻+展示。入驻《艺术名人频道》名人推介栏目常年展示。
(二)知名艺术家推荐评选:
通过对艺术家过去十年在中国艺术圈的梳理与总结,展现其在行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媒体影响力等方面对整个艺术事业的奉献与探索。
1、申报人背景:全国范围内25周岁以上的知名艺术家,均可免费申报作品参评,艺术作品不限主题、不限形式(每个作品需附上1篇不少于200字的作品说明)。
2、知名艺术家主要根据如下评选维度:
(1)2014年以来参加业界有影响力的重大展览;
(2)2014年以来产生重要创作成果和学术界重大贡献;
(3)2014年以来主流媒体曝光率;
(4)2014年以来市场表现突出成果;
(5)2014年以来有重大影响力的社会公益行为;
(6)2014年以来的艺术探索与实践项目、课题等。
3、进入100人名单的艺术家,将被收录进《中国艺术100人》蓝皮书,可登上《艺术名人频道》并获得年度超值服务包。
4、年度超值服务包服务内容:
(1)国家级荣誉+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名人频道》入驻证书、艺术家荣誉证书、中国艺术100人入选证书、中国艺术高级研究员证书、艺术类资格证书。
(2)入驻+展示。入驻《艺术名人频道》名人推介栏目常年展示。
四、作品提交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五、评选作品类别:(不限制艺术门类)
1、书画:各种书法体(包括硬笔书法)、油画、国画、彩笔画、水粉画、素描、版画、剪纸、篆刻、刺绣、艺术作品集(仅限知名艺术家)以及各种创新形式的作品均可,每人限报两幅作品。
2、摄影:微电影与动画、混合媒体、视频与短片、新媒体、均可,每人限报两件。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要求必须是12寸以上成像作品。
3、才艺:包括综合艺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小品、相声、武术、杂技、魔术等)、表情艺术(音乐、乐器、声乐、器乐、舞蹈等)、实用艺术(时尚、珠宝、雕塑、建筑、工艺、根雕、石雕、陶艺、面塑、木刻等)以及各种创新形式的才艺展示。
六、作品评审及结果公布时间
(一)作品评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起,滚动评审。
(二)结果公布时间(评选结果,即100人名单公布):2024年3月18日起滚动公布。
七、相关费用:
由于参评作品需要经过邮寄、核验、保存、评审、资质认定等环节,最终入选者将收取评审费人民币900元/人,证书费100元/项。
八、申报评选请提交信息:
(一)拟申报艺术智库客座教授、高级研究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其他申报者仅需按照要求提交作品即可。
(二)提交作品:
图片作品、视频作品发送到邮箱chinaszjy@126.com并备注“姓名+作品+作品名字”,需附上不少于200字的作品说明。
(三)如果对评选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至:chinacqec@126.com
九、申报须知:
(一)作品内容须积极向上、健康。
(二)各类作品恕不退还,并视同作者或表演者授权组委会及相关报刊和出版单位有权发表或结集出版,以及参加义展、义捐、义卖等社会公益活动,并放弃稿酬要求。
(三)各类作品的首创权人与署名权人必须一致。凡由此引起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概由作者、表演者本人及其推荐单位承担,与承办方及相关出版单位无关。
(四)个人作品、艺术简历(300字以内)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生活照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申报人自愿参与,作品一经投递即视为同意本通知规定。组委会对全部作品享有免费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
十、特别声明:
我们不会与合作机构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因本次评选公正调研的需要,我们会将您信息中与评选有关的必要信息共享给合作机构,以实现您参与本次评选的需求。
合作机构用于调研的部分或全部数据来自合作方和第三方,相关观点及结论均基于以上数据研究得出,是商业合作内容,不作任何投资指引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