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学会收钱卖证之风为何难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报批评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违规举办培训发证活动。经调查,此次培训和发证活动由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与北京世诺天韵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合作在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违规举办。该培训班在青岛市共招收高级心理咨询师学员149人,据不完全统计,违规收取培训费63万多元,并向学员承诺春节前颁发国家劳动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2月17日《新京报》)
实践证明,在缺乏惩戒痛感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更多的国字号学会难以避免在趋利冲动中沦为“牙防组第二”。显然,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学术公信的道德问题这么简单。在老百姓的眼里,国字号学术组织代表的是一个领域专家学者的学术高度与学术公信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科学水平。不少市场主体之所以甘心花钱买“认证”、搞“加盟”,也无非是看准了这块金字招牌的号召力与影响力。指鹿为马的专家固然能获得不菲的短期收益,但支付的却是学术失范的社会成本,学术诚信一旦透支,“李逵也会成了李鬼”。
从牙防组到性学会,再到眼下的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国字号学会为何屡闯红灯屡教不改?如果这是一种“学会惯性”,那么,眼下类似的学术组织里还有没有借机敛财的案例呢?市场经济的动力就是趋利,趋利本身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这种操作模式发展成为公开的牟利良方且屡试不爽。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收钱就发国家级证书,这种培训班的实质和“卖证”有何差别?
类似事件的背后无非是两个问题:一是个别国字号学会为何要卖名声?二是这些买卖为何能公然进行?当然,国字号学会也要吃饭,不是市场经济的绝缘体,但有一点,其赚钱的智慧不应该超越于学术推广的能力,至于有些学会管理混乱、财务制度漏洞百出,人事安排一团糟的组织现状,更说明在对国字号学会的组织管理上还有不少空白。
至于第二个问题,只要看看牙防组或者性学会的下场就清楚了。对于国字号学会暴露的问题,我们的判断往往停留在违规收费上,而缺乏违法违纪的考量,因此开出的罚单自然缺乏震慑力。2008年2月3日,民政部对中国性学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这种仅停步于主管部门“停止活动”的处理,能对其他学会的寻租冲动起到警示作用吗?如果仅仅局限于违规一起就退还一起,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严重不对等。在经济利益诱惑面前,国字号学会闯“红灯”的问题,怎么能够遏制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