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至25日举行。近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部署各地开展打击作弊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组织考试作弊及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人员,全力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为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规定,考生存在相关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存在相关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诚信考试是每名考生应该严格遵守的准则和应尽的义务。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要知法守法,诚信应考,用诚信、知识、能力书写答卷。要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要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要擦亮眼睛,勿存作弊侥幸心理、勿信“包过”、“内部”、“真题”等不实信息、勿入“助考”骗局。考生如发现违规违法等行为,可向省考试院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2024年研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研考环境。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2023年12月21日-12月26日)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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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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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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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8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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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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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37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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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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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007121,660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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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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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48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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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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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32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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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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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8615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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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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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1-8460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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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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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2376015
|
上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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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536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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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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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323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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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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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8906609,8800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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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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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36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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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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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6215628,8621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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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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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8676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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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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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616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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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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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556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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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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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8880226,6888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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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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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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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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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833628(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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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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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3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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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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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6585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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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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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786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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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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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515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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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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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9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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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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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5154792,651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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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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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1-6650635,665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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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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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52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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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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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810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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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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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630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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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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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55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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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
0991-875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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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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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7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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