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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职 称 评 审 介 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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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7-12 浏览:6594 来源:国家素质教育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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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评 审 介 绍
一、职称概念的由来 现在通常所讲的“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方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享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技术称号。
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分为三级4档或5档次,即高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有的职务系列目前还没有设置正高职职务。现行的有30个职务系列,即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新闻、出版、播音、翻译、艺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实验技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海关、公证、律师、船舶技术、民航技术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现行职称制度的主要特点 现行职称制度的主要特点是:评聘分开;按需设岗;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先由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任职条件或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再由行政领导聘任;实行任期职务制,不搞终身制;不搞通用制,只在本单位有效;聘期要考核,能上能下。 三、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科学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职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也就是通常说教授级高工,这种叫法人事部门是不认可的)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达到15年、13年、7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并担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2)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的专业工作年限,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获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技术员。 (三)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的要求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人事职改部门规定的标准。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指出,从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为:A级⑴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⑵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B级⑴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⑵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⑶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C级⑴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⑵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目前可免试的对象有:⑴获博士学位者;⑵任期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万汉字以上译文或出版过译著者,推荐晋升高级职务时可免试外语;任期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万汉字以上译文或出版过译著者,推荐晋升中级职务时可免试外语。⑶取得高校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推荐晋升中级职务时可免试外语。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EPT(I)级考试成绩合格的,晋升中级职务时外语水平可按合格对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EPT(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水平可按合格对待。⑸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的系列(专业)中,年满50周岁以上的。⑹在县以下单位(指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县、市的街道和县、市以上部门所属的乡镇辖区内的单位)。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人事职改部门规定的标准。从2000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中、初级计算机应用等级考试。申报高级职务的,须参加计算机应用中级考试。申报中级、初级的,参加计算机应用初级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2)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年满50周岁者;(4)在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一)起点职务的确认。国家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可初定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由省局审批确认,中级由省厅审批确认。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水利、电力工程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省人事厅、省水利厅组织评审认定,初级任职资格由省水文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他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外系列评审组织进行评审。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认定。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并核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执业资格的考试认定。经国家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并核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有关政策术语的解答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范围及对象 除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中员外,全民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三资企业、街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均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对象是只限于在职在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就是在具有干部身份、符合各职务系列评审条件的人员中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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