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完成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加强对实验区(校)的管理,保证课题实验研究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依据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有关课题管理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组织管理
1.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和课题组分级管理制。根据本课题参加人员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本课题组的管理实行总课题组负责人领导下的课题组分级管理制度。
2.总课题组核心成员由各实验区申请人组成,负责实验区的课题研究指导与管理。
3.各实验区成立课题研究指导组,负责对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承担的子课题的指导。指导组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较高的科研组织指导能力。
4.不允许各实验区(校)自行挂牌、刻制印章。
二、实验区(校)的申报条件
(一)实验区
1.坚持教育科研为基础教育工作实践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正确方向。
2.实验区课题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教育科研组织、指导能力,且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实验区有良好的教育科研氛围,能为课题研究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4.实验区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接受总课题组每年一次的检查指导。
5.申报县(市、区)级实验区须有实验学校5所以上,市(地)级实验区须有实验学校15所以上。
(二)实验学校
1.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的正确方向。
2.实验校课题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科研组织、指导能力。且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子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课题负责人能接受总课题组课题“立项前、实施前及结题前”的培训。
4.实验学校能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5.接受实验区及接受总课题组的检查、指导。
(三)实验教师
1.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研究能力。
2.能接受实验学校、实验区及总课题组的检查指导及相关培训。
三、实验区(校)及教师的主要任务
(一)实验区
1.负责本实验区实验校的子课题申报、管理工作。
2.依据总课题组的课题研究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验区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如有重大变动应及时向总课题组提出变动申请书面材料上报总课题组批准。
3.组织本区所辖实验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交流、研讨及培训活动。
4.定期对本实验区所辖实验校的研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实验校解决课题研究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5.组织本实验区所辖实验学校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课题研究阶段性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及出版活动。
6.经总课题组批准,可承办本课题会议和区域性的研讨会或现场交流会。
(二)实验学校
1.承担相应的课题研究任务,并按总课题组的研究方案和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活动。
2.组织推荐阶段性课题研究成果参与总课题组组织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与出版。
3.及时报告课题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相关建议。
4.课题研究期间至少有一篇研究论文在《教育前沿》杂志上发表。
5.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子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区提出验收申请。
(三)实验教师
1.主动承担子课题的研究任务,按照子课题研究方案开展实质性研究。
2.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的各项活动及总课题组组织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出版活动。
3.每学年主动提交一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阶段研究成果。
四、实验区(校)及其子课题的申报审批程序
1.各实验区要确定一项能够包容所辖实验学校所有子课题的综合性选题;各实验校要根据课题研究方案规定的研究内容,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选择适当的子课题。
2.拟申报实验区(校)的地区、学校,都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包括实验区、实验学校及子课题申请·审批表。并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填写《实验教师申报表》,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各实验区统一报至总课题组审批。
要求:每项子课题组参与研究的主要成员在5人以上,25人以内;一个实验学校多项子课题的,课题组主要成员不能交叉、重复。
六、实验区(校)的终止和中止
1.实验结束或实验期满,总课题组分别对各实验区、校的实验研究成果组织评审,凡达到预期目标者,由总课题组发结题证书,实验区、校即告终止。
2.凡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不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接受总课题组的检查指导或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课题单位,总课题组有权宣布中止课题研究,并网上进行公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实验区、校的教育主管部门。
七、总课题组的主要任务
1.及时传达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课题审批部门的有关课题研究的指示精神。
2.设计课题研究总体方案,制定课题研究实施计划。
3.开展课题研究指导服务,定期检查指导实验区(校)的课题研究工作。
4.审批实验区(校)的研究计划,为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注册并颁发实验教师证书。
5.在课题研究进程中,有计划地组织外出考察、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实验区(校)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6.通过“国家素质教育网”宣传、报导有关实验区(校)的先进经验及研究动态。
7.定期组织开展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先进实验学校及先进教师的评选活动,以及优秀成果的出版工作,宣传、推广课题研究成果及先进经验。
8.制定课题结题验收细则,对各子课题进行结题验收,颁发《子课题验收结题证书》。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