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张晶晶等21人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师(员)
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委员会有关规定,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师(员)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规定向委员会申请延续注册。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师(员)管理,我委拟对核发的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未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未申请换证的证件进行注销。
现按规定对相关证件进行公示注销处理,资格证书未按规定交回的,自行作废。具体类别及名单如下:
一、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员:
姓名 证书编号 专业
张晶晶 41002021009015020 音乐表演
宋宁宁 41002021009015021 艺术表演
二、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师:
姓名 证书编号 专业
张亚军 41002021009015011 艺术表演
姚和平 41002021009015008 书画艺术
杨卫民 41002021009015007 书画艺术
徐千城 13002021009015014 音乐表演
邢卫东 41002021009015013 音乐艺术
夏世领 41002021009015009 书画艺术
王 静 41002021009015005 艺术表演
王 洁 41002021009015019 艺术表演
宋 铮 41002021009015018 书法艺术
石晓慧 23002021009015001 艺术表演
聂琦东 41002021009015006 书画艺术
缪 珂 51002021009015015 流行演唱
李 婧 41002021009015003 艺术表演
贾胜男 41002021009015004 艺术表演
霍丁辉 41002021009015012 声乐表演
何永隽 53002021009015010 书画艺术
冯晓花 41002021009015002 艺术表演
房志超 13002021009015016 音乐艺术
曹 宸 41002021009015017 艺术表演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全国高教工委素质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